高露肖像代言费:50万/(2年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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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露肖像代言,简单而言就是将其肖像授权给某品牌方,即可以说是某品牌方的形象代言人。
1. 肖像授权年限:一般为2年。
2. 照片数量:给客户使用的照片是高露事先拍摄完成的高清图,双方签约后提供给企业方选择6-10张用于品牌或产品的宣传推广。
3. 签约说明:签约仪式在高露所在地进行,产生的费用由客户承担或由公司直接安排,由公司安排不需要支付费用。
4. 使用范围:甲方网站、报纸、杂志、海报、车厢内外、地铁、产品提袋、灯箱、专卖店、吊旗、画册、包装、户外媒体、电商等平面载体,不包括影视载体。
5. 使用性质:肖像代言为非独家的方式,即合约期内高露还可以代言其他企业的同类型产品。
6. 续约事宜:甲方如欲续约,应在本合同终止前三个月,向乙方说明续约意向及条件。双方达成一致后,再行签订合同,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。
值得一提的是,可以办现场签约仪式,录制一段祝福视频,此外不再进行拍摄及参加任何活动。如若品牌方想邀请明星单独出席活动需要额外增加费用,单独录制产品推广视频也需要加费用。
1999年,高露出演现代校园剧《如梦年华》,在这个剧里饰演中学漂亮女班长,这是她的首部电视剧作品。
2000年,高露考入中央戏剧学院表演系本科。
2003年,高露主演都市青春时尚剧《阳光丽人》。
2004年8月份,高露出演由由霍耀良执导的武侠剧《七剑下天山》,在这个剧里饰演春桃;10月份,出演由佟大为、陈羽凡、白百何共同参与演出都市励志剧《与青春有关的日子》。
2005年4月份,在焦恩俊、蔡少芬参与演出武侠剧《泪痕剑》中饰演司马超群的妻子吴婉;5月份,高露与苏有朋、张娜拉合作出演古装爱情轻喜剧《刁蛮公主》在无锡开机。
2006年...>>>高露个人资料简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