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彩桦肖像代言费:15万/(2年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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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彩桦肖像代言,简单而言就是将其肖像授权给某品牌方,即可以说是某品牌方的形象代言人。
1. 肖像授权年限:一般为2年。
2. 照片数量:给客户使用的照片是李彩桦事先拍摄完成的高清图,双方签约后提供给企业方选择6-10张用于品牌或产品的宣传推广。
3. 签约说明:签约仪式在李彩桦所在地进行,产生的费用由客户承担或由公司直接安排,由公司安排不需要支付费用。
4. 使用范围:甲方网站、报纸、杂志、海报、车厢内外、地铁、产品提袋、灯箱、专卖店、吊旗、画册、包装、户外媒体、电商等平面载体,不包括影视载体。
5. 使用性质:肖像代言为非独家的方式,即合约期内李彩桦还可以代言其他企业的同类型产品。
6. 续约事宜:甲方如欲续约,应在本合同终止前三个月,向乙方说明续约意向及条件。双方达成一致后,再行签订合同,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。
值得一提的是,可以办现场签约仪式,录制一段祝福视频,此外不再进行拍摄及参加任何活动。如若品牌方想邀请明星单独出席活动需要额外增加费用,单独录制产品推广视频也需要加费用。
2000年,李彩桦发行了人生首张唱片《Rain 85013620》,但是这张唱片在当时没有引起很大的反响,直到2001年,担任一家信用卡公司的代言人并拍摄银行卡广告,这个广告的成功投放使得李彩桦开始进入大众视野。就在这年,与苏永康合作拍摄了麦斯威尔亚洲版广告,其出众的外貌和气质使她获得“咖啡美人”的称号。除了广告取得不错的反响之外,李彩桦在歌坛也取得不错的成绩。2001年连续发行《我爱雨天》和《恋爱精神》两张专辑,取得业内外人士的肯定,并获得了中国原创音乐流行榜总选颁奖典礼最佳香港新人女歌手奖。
就在这年,李彩桦开始进军影坛。先是与郑伊健、莫文蔚等人一同出演电影《九龙冰室...>>>李彩桦个人资料简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