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安肖像代言费:50万/(2年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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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安肖像代言,简单而言就是将其肖像授权给某品牌方,即可以说是某品牌方的形象代言人。
1. 肖像授权年限:一般为2年。
2. 照片数量:给客户使用的照片是黄安事先拍摄完成的高清图,双方签约后提供给企业方选择6-10张用于品牌或产品的宣传推广。
3. 签约说明:签约仪式在黄安所在地进行,产生的费用由客户承担或由公司直接安排,由公司安排不需要支付费用。
4. 使用范围:甲方网站、报纸、杂志、海报、车厢内外、地铁、产品提袋、灯箱、专卖店、吊旗、画册、包装、户外媒体、电商等平面载体,不包括影视载体。
5. 使用性质:肖像代言为非独家的方式,即合约期内黄安还可以代言其他企业的同类型产品。
6. 续约事宜:甲方如欲续约,应在本合同终止前三个月,向乙方说明续约意向及条件。双方达成一致后,再行签订合同,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。
值得一提的是,可以办现场签约仪式,录制一段祝福视频,此外不再进行拍摄及参加任何活动。如若品牌方想邀请明星单独出席活动需要额外增加费用,单独录制产品推广视频也需要加费用。
黄安在1988年加入台湾天际唱片,并于次年推出首张个人专辑《一切从头》步入歌坛,从而开始了歌唱生涯。出道后的两年发表了在东南亚发行的精选集《天真的岁月》,专辑《亲爱的南方妹妹》以及单曲《初恋的故事》,但专辑《一切从头》和国语专辑《亲爱的南方妹妹》的销量都不佳。正处低谷时期的黄安在一个雨后的夜晚,太太因为吃麻辣烫被火烧伤住院,因此自己抱着睡不着觉的女儿到街上散步,突然灵感大发写下了歌曲《新鸳鸯蝴蝶梦》,黄安称该专辑改变了他们家的命运,并于1993年发布该同名专辑《新鸳鸯蝴蝶梦》,该专辑在台湾地区超过100万张,全球超过600万张,该曲还成为了《包青天》的片尾曲,此后黄安开始受到了大家的关注...>>>黄安个人资料简介